事关食品安全,乌鲁木齐食品生产经营者速看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王璇)4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布《关于严格落实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的提醒函》,以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食品原辅料安全可靠。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发布提醒函是该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具体举措。

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认真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采购食品原辅料时,应索取并妥善留存供货商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证件、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应批次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报告等,以实现食品原辅料来源的有效追溯。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出现问题能够迅速锁定问题源头,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并促使供应商更加重视食品质量安全,从源头上减少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的风险,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扎实做好索票索证工作,为守护首府食品安全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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