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东城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公布

根据《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许教基〔2025〕7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采取考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个人展示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 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新生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原则。


(二)坚持公民同招原则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东城区所辖区域,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跨区招生、超范围招生。


(三)坚持公平、公开原则


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河南省招生入学“一件事”办理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保证入学机会公平。


二、招生对象


小学:截至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符合东城区属地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符合东城区属地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初中招生


1.发布招生政策。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通过许昌市首善东城区微信公众号查询招生通知,按照学区划分到相应学校门口查看招生公告。各中小学校6月30日前需将学校招生公告张贴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招生公告需包含学校学区、招生条件、招收年级、报名办法、报名程序、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现场审核时间)、咨询电话以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等内容。


2.报名。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向片区学校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也可通过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平台将有关报名材料推送至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7月20日前完成网上信息采集,8月1日至6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申报民办学校的,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及预缴费。学校审核结束后,汇总相关材料报教育部门进行复核录取。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小学报名工作由幼儿园负责宣传到每位家长,需要开具无房证明的,由报名学校负责统一组织、统一开具。初中报名工作由小学负责宣传到每位家长,需要开具无房证明的,由报名学校负责统一组织、统一开具。各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具体负责指导毕业班家长报名及咨询工作。各中小学负责学区内小学、幼儿园报名政策解读、培训、指导等工作。


非城区学校小学学区划分及中小学生的报名工作由各中心学校负责实施。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城区学校一致,报名期间中心学校所辖中小学要在校园内设立报名咨询点,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进行报名。


3.录取报到。各招生学校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录取结果,8月28日前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或发布录取公告等形式公布录取结果,安排学生到校报到。


4.东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许昌市直属或魏都区区属初中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咨询魏都区招生热线0374-5056991或关注“魏都发布”6月24日公布的招生政策及“十问十答”。


(二)特殊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实行“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2.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入学。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群体的入学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4.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入学。


四、实施办法


(一)住户一致。户籍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以上房产均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


(二)社区居民。社区居民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


(三)三代同居。三代同居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三代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


3.父母无房证明。入学所需无房证明由学校现场审核时统计上报,无需家长开具。


(四)房产证、户口簿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具有中心城区(含东城区、魏都区、开发区、示范区、建安区老城区)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以上房产均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


(五)进城落户。无中心城区户籍,但具有房产,并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以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相关证明日期须在2013年11月22日前)。以上房产均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


(六)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东城区城市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


拆迁户子女入学现场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全家户口簿。(邓庄社区、岗王社区1-6组拆迁居民子女入学小学到许州路小学、初中到邓庄中学报名;长村、前王门社区拆迁居民子女入学小学到紫云路小学、初中到邓庄中学报名。)


(七)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在市区居住务工或经商的非市区户籍人员的子女。该种情况入学可在网上报名后到务工地或经商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经报名点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各学校按照“四统一”原则,对随迁子女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1.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东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社保凭证。东城区范围内用工单位给员工或个人近期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


3.居住证。中心城区内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互相通用。


(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东城区范围内工商营业执照。


2.居住证。中心城区内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互相通用。


小学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学校:


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建安大道以北】区域的,到文峰路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0374-4369333。


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建安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的,到八里营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13782286028。


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新兴路以南】区域的,到将官池中心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15537413081。


初中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学校:


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的,到邓庄中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0374-3112236。


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新兴路以南】区域的,到将官池一中审核登记。咨询电话:15936301818。


(八)学生及其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东城区城市小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在网上报名时,根据居住地所在区域随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点学校同时进行网上报名,经报名点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须东城区户口)。


2.房屋租赁合同(须在东城区)。


3.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开具办法同(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以人民为中心,办人民满意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报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周密谋划,制定方案,按照同一时间节点、同步推进招生各环节的工作,确保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推动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教育共同体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差距,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三)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各学校要健全控辍保学联保机制,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坚决防止因贫、因病辍学。要聚焦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四)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各学校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不必要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根据招生入学工作需要,如实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五)严格控制班额招生


各学校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22〕105号)要求,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大班额学校不得接收插班生。


(六)加强招生入学学籍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招生名单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规定,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严格落实纪律要求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八)加强招生宣传


各学校要设立专门的招生咨询窗口和热线电话,做好招生入学政策和群众关心的问题释疑工作。要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通过微视频、专栏解读等方式解读招生入学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持续宣传“双减”、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政策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


(九)加强监督问责


各学校要把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作为促进社会公平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阳光招生和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事件,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同时,要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管理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附件:东城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


2025年6月23日





附件:


东城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


1.东城区实验小学:清潩河以东、紫云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


2.学府街小学教育集团:清潩河以东、魏文路以西、天宝路以南、八一路以北及魏文路以东、学院路以西、天宝路以南、建安大道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


3.许都路小学:清潩河以东、魏文路以西、八一路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及魏文路以东、学院路以西、建安大道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


4.新东街小学: 魏武大道以东、许州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青芳街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徐湾社区原居民。


5.紫云路小学:紫云路以东、魏武大道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及魏武大道以东、许州路以西、青芳街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长村社区、前王门社区、田庄社区、张湾社区、塔东社区、塔南社区、塔北社区、马岗社区、阳光花墅小区、碧桂园凯旋府小区、雅士居未来之光小区、洪河富贵小区、空港花城小区、建正紫阙小区、满庭悦小区。


6.南海街小学:竹林路以东、魏武大道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大张社区、烟墩郭社区原居民、十里庙社区原居民、壹号城邦小区。


7.许州路小学:学院路以东、许州路以西、天宝路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及魏武大道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含邓庄社区、岗王社区、于庄社区、畅清苑小区、雅居乐天域花园小区、星湖湾小区、观湖悦府小区。


8.文峰路小学:清潩河以东、竹林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旭辉江山花园小区、城央名筑小区。


9.东城区实验中学:清潩河以东、学院路以西、建安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及学院路以东、魏武大道以西、新东街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马岗社区。


10.许昌学院附属中学:清潩河以东、魏武大道以西、天宝路以南、建安大道以北及学院路以东、魏武大道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大张社区、雅居乐天域花园小区、星湖湾小区、观湖悦府小区、鹿鸣帝景小区。


11.新东街中学:魏武大道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徐湾社区、八里营社区、畅清苑小区。


12.文峰路中学:清潩河以东、学院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壹号城邦小区、旭辉江山花园小区、城央名筑小区。


13.邓庄中学:高速公路以东邓庄街道办事处、永昌街道办事处所辖居民小区、村(社区)。


14.将官池一中:祖师街道办事处所辖村(社区)。

来源:许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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