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严查“飙车炸街”,还“静”于民!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1日讯 “飙车炸街”违法行为,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噪音扰民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近期,泰安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6月4日,交警岱西大队在滨湖街格莱美河边夜市开展飙车炸街治理行动,执勤人员对大排量摩托车驾乘人员进行了警示劝导。

“飙车炸街”违法整治重点对摩托车非法改装、非法加装高音喇叭、私改排气筒、非法飙车、驾驶机动车追逐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

6月9日晚9时30分,交警城东大队在谢过城天烛峰路口开展飙车炸街治理行动。图为执勤人员对大排量摩托车进行查验。在查处过程中,采取检查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向驾驶人宣传交通安全法规、“飙车炸街”等

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教育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

6月6日22时30分,交警城西大队在泰山大街望岳西路路口开展飙车炸街治理行动。图为执勤人员对大排量摩托车进行查验。

6月7日23时,肥城大队与桃花源派出所、特警联合在肥桃路孙小村路段开展飙车炸街治理行动,执勤人员对大排量摩托车进行查验。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违反本法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处罚。

飙车炸街的危害

超速飙车惹祸事

车速过快,会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导致汽车的制动距离延长,减弱驾驶人对空间的认识能力及对速度的判断能力等,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噪音扰民很恼火

炸街车”噪音大,高分贝噪音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时:会使大脑皮层的兴奋与抑制平衡失调;❷使老年人高血压、动脉硬化和冠心病的发病率比正常情况明显提高;增加驾驶人的疲劳程度,影响行车安全等。

非法改装难理赔

非法改装车辆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一般,改变车辆的结构,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非法改装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

道路不是竞技场,不可“飙车炸街”逞英雄。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秩序。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泰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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